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衡水市:一小区物业撤走 居民生活乱了套

发布时间:2011-01-19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510

  衡水市开发区宝云小区是拥有30多栋单元楼的大型小区,但自今年1月1日起,一直处于无物业管理状态。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及安全问题令人堪忧。

  现状:垃圾桶无人清理 街道无人打扫

  在小区门口向里看,小区街道及绿地上到处散落着废纸屑、果皮、白色垃圾等。走进小区,一股扑鼻的臭味迎风吹来。记者发现,小区内绝大多数的垃圾桶已外溢,周围堆满了垃圾。24号楼的张先生称:“我们小区住着几千人。自元旦起,管理小区的盛达物业贴出告示称,合同到期,不再续约。生活垃圾就没人清理了,垃圾桶里堆满了只好放到路边(下图),这十几天来,闻着垃圾堆的恶臭生活,太难受了!”张先生说,他们已找过业主委员会了,回说给尽快解决,但一直没有任何进展。现在垃圾越堆越多,小区环境越来越差,都不敢让老人带着孩子到院里玩了,生怕引起疫病。

  缘起:物业撤出 小区无人看守

  宝云小区东门、北门都设有保安岗亭,但均空无一人,人们随便出入,无人询问。业主王先生说:“没门卫了,其实跟以前也差不了多少。去年有物业的时候,这里的保安管的也不是很严,开车随便进出,也没什么人登记。”

  随后,他带记者去了居民楼,楼道内的墙上贴满了小广告。“要是严格管理的话,这些贴‘牛皮癣’的人能进来吗?环境被污染了还在其次,我的车还被撬过呢,幸亏及时发现才没被盗走。当时我找了物业,物业只承诺今后一定加强管理;找业委会,业委会说会和物业好好沟通,消除隐患。但最后都不了了之。现在快到春节了,物业一走,估计这年是过不好了!”

  原因:物业:与业主矛盾无法调和 导致亏损

  记者在宝云小区门口墙壁上看到盛达物业的《告全体业主书》:和谐小区构建靠大家,部分问题单靠物业无法协调和解决。本着服务业主、方便业主的宗旨,对一些本不属于物业服务范围的,我们也提供服务,但有些业主以弱势群体自居,提出种种不合理的要求,不交物业费,致使一些业主也抗拒物业,不交物业费,物业和业主的矛盾加剧,直接造成了我们一年约8万元的亏损,没法正常开展服务。如不能及时解决这一系列问题,物业公司在小区难有立足之地。至2011年元月1日,合同服务期满,停止对小区的一切服务,并保留对欠费业主追缴欠费的权力。

  业主:物业公司未能尽职尽责

  对于物业的服务,小区业主各有说辞。

  王女士:“物业公司一年来,确实做到了对小区街道的日常打扫,以及对生活垃圾的及时清除,但对小区内的花草树木不能经常修剪、浇灌。”

  李先生:“小区的物业费涨得太快,由原来的每平方米0.24元涨到了0.38元。现在生活压力这么大,哪有那么多钱交物业费啊。”

  吴先生:“小区的自来水管道有跑冒滴漏现象,所以我们不交水费。物业因此给断水,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

  17号楼的郭大爷:“我买房很多年了,一直没住。但入住时,发现屋里玻璃破了。找到物业要求维修,物业却要我们先交物业管理费,并记录我们家用了300吨水和100度电没有交费,一并交齐才给修。还有,我们家的车库每到下雨就漏水,不知找了物业和业委会多少次了,至今没给解决,我们自己买了点胶暂时修了修。你说这叫什么事啊?!”

  探究:业主委员会工作不到位

  小区是全体业主的家,业主委员会是全体业主的主心骨,是小区问题的决策机构,不仅代表着业主的利益,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运作,而且肩负着协调物业与业主关系的重任。但宝云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并没能及时就物业与业主间的矛盾进行有效调解和协商。一业委会成员称,在过去的一年中,宝云小区没有召开过业主大会,及时讨论产生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因矛盾激化,物业费收不上来,物业到期撤出管理,致使小区现在处于无人管理状态。遗留问题不解决,没有新物业愿意进驻管理小区。

  他认为,造成业委会工作不到位的主要原因是,尚未形成一个有效的指导监督体系,业委会的运作缺乏严格的监督管理。由于缺乏对监督内容、程序、方式的具体规定,业委会处于自发、自律状态,房地产管理部门除对其备案之外,缺乏系统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与此同时,业委会的法律主体资格不明晰,也使其在落实自我管理事项中存在操作障碍,导致工作效率低,无法有效开展工作。

  建议:建立业委会监督机制是当务之急

  对宝云小区的问题,开发区管委会相当重视,多次指示宝云社区居委会协助小区业委会解决。居委会也积极同小区业委会开会协商,可就垃圾清运等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1月12日,居委会先行出面清运了小区内十几天积攒的生活垃圾,暂时解了业主的燃眉之急。

  对此,专家支招:业委会应积极行动起来,尽快召开业主大会,就长期遗留的问题进行讨论和协商,制定解决方案,结束无人管理的现状。也可寻求政府相关部门及社区居委会的协助,但不应懈怠或消极等待,任由事态发展下去。

  相关专家认为,建立业主委员会考核和监督机制是当务之急。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业委会应尽职尽责。政府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居住小区业委会管理条例》,依法明确业委会权利和义务;对业委会建立规范、有效、透明的考核和监督机制。针对相关职能部门职责不明确的现状,建议依法将业委会纳入社区管理的范畴。完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和运作程序,着力解决业委会不履行职责、业委会集体辞职等难点问题。

  专家同时指出,无论物业还是业主,在要求对方的同时,也要看到自身的不足。只有齐心协力,才能把小区共同维护好、建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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