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2016-016 关于举办物业管理行业“营改增”公益讲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3 11:25:11发布人:点击量:4119
各会员企业: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自5月1日起在房地产业、生活服务业等行业全面实施“营改增”改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对“营改增”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为了帮助会员单位掌握最新的税收政策,提高企业对“营改增”税制改革的认识和应对能力,引导企业平稳过度,协会召开会长、副会长、副秘书长单位财务部负责人专题会议,讨论汇总物业服务行业在“营改增”后的具体财务问题。并将问题报请厦门市建设局房地产与物业管理处与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税政处指导。现协会将于五一节后举办物业管理行业“营改增”公益讲座活动,面向广大会员企业开放,即日开始报名。具体如下:
公益讲座主讲人: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税政处
公益讲座支持单位:
厦门市建设局房地产与物业管理处
公益讲座主讲内容:
1、“营改增”相关国家政策、财税文件解读;
2、结合物业管理行业收入及其成本/费用特点,讲解进/销项;
3、物业服务企业应对“营改增”的准备工作和税务筹划;
4、“营改增”的热点问题交流答疑。
活动报名:
1、公益讲座仅面向厦门物协会员单位;
2、报名对象为物业服务企业分管财务的领导、财务总监或财务经理等;
3、报名限期至2016年5月3日17:00,限期到点报名系统自动关闭,请尽早报名;
4、公益讲座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a、讲座只接受网上培训系统报名,请在市物业协会网站首页左侧“培训报名”窗口登记资料“/bm.asp”;
b、请选择“物业管理行业“营改增”公益讲座”模块,并请注意准确填写手机号码,方便短信通知讲座时间和地点;
c、报名浏览器请用微软系统自带的“Internet Explorer6.0—9.0”报名,其他浏览器请自行安装与电脑兼容的插件。
公益讲座的交流答疑环节时间有限,请各会员企业在报名时同时填报需要交流答疑的问题,秘书处提前整理后,在讲座时请主讲嘉宾进行统一答复。
协会将根据报名的人数确定公益讲座的具体时间地点,并另行通知。请会员企业报名后密切关注协会网站/协会微信的具体通知。
协会秘书处联系人:
童海平、李元欣0592-2235709/2219680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