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第三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发布时间:2008-10-06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2653
2008年9月26日通过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第三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于2008年9月26日召开。出席本次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共有143人,占会员总数70.79%。大会审议通过了黄嘉辉代表第二届理事会所作的《坚持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协会的作用,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第二届理事会财务审计报告》和《协会章程修改意见》;大会进行表决通过了《协会第三届会员会费交纳标准》;大会通过表决选举产生了厦禾旧城改造物业管理公司等65家会员单位为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厦禾旧城改造物业管理公司等27家会员单位为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黄嘉辉同志为协会第三届会长,李德章等13位同志为协会第三届副会长,邱永聪同志为协会第三届秘书长,大会同意林昆明等5位同志为协会第三届副秘书长。
厦门市政协、市政府、市民政局、市建设与管理局等部门领导应邀出席了本次代表大会。会议全体代表对长期关心和支持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工作,关心和支持厦门市物业服务行业的部门和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这次大会又是厦门市物业服务行业一次具有历史意义的大会,是团结的大会、催人奋进的大会。大会以后,全体会员决心按照大会所决定的工作方向,依照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厦门市委、市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更加规范自律地做好物业管理的服务工作,促进厦门市物业服务行业更好更快发展,为厦门市的城市建设,为厦门市新一轮的跨越式发展,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