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国庆期间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9-30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1811
厦建房〔2009〕119号
各有关单位:
60周年大庆和中秋佳节将至,为了使各位业主度过一个安全、温馨、和谐的长假,要求各物业管理企业应着重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加强国庆期间的值班制度,并在小区宣传栏上公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值班电话、紧急报警和常用电话等相关内容,做好防范和应对台风、强降雨及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遇到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各公司要坚持领导带班,遇到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二、国庆期间是盗窃抢劫案件的多发期,由于国庆长假有部分的业主举家外出度假或回故乡与亲人团聚,各单位应加强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住宅小区、办公楼宇、工业厂房等)。加强各设施设备,尤其是电梯、消控和监控设备的24小时人员值班制度;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各主要出入口的岗位值班和区域内的巡逻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可在已登记外出业主家大门等重要地点安装临时防盗器。
三、各单位应做好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火工作,注意预防由于使用自备电源发电或点蜡烛等引发的火灾事故的发生。节前各物业管理企业应重点检查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等设施设备是否完好,能否正常使用,对本辖区内的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查处理。
四、有二次供水的小区应做好区内二次供水工作,保证业主的用水质量。
五、做好小区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宣传和告知工作。提醒业主长假外出前要关好门、窗,检查煤气、自来水、电等阀门是否关闭,提醒养宠物业主加强宠物的看管工作,以防国庆期间人员进出频繁而伤及他人。
六、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卫生保洁等工作,加强对装修户的管理,做好节日气氛布置,提高物业服务品质,使广大业主度过一个美丽、整洁、安全、祥和的国庆和中秋佳节。
二〇〇九年九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