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厦门市举办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17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6079
闽物协[2010]04号
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建设厅闽建考[2006]1号《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全省物业管理企业从业人员岗位培训班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定于3月下旬在厦门市举办持有物业企业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员岗位证书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为了做好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近年来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政策解读
2、新形势下物业服务企业经营与管理
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4、物业纠纷防范案例分析
二、培训方式
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脱产集中学习,协会组织专家授课。
三、培训费用与报名方法
1、培训费用280元/人。
2、本文下发之日起开始报名,参加培训人员可向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报名。
联系电话:0592-2219680
联 系 人:李元欣
地 址:厦门美湖路9号之一3楼
四、注意事项
1、参加培训学员应携带全国物业从业人员岗位证件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2、参加培训的学员需填写岗位证书复检表,经单位盖章后上交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
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
2010年3月16日
抄报:省建设厅房管处,厅干部培训中心,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报名注意事项:
1、开班前只接受网站报名,请在厦门市物协网站首页左侧“培训报名”窗口登记资料,特别注意准确填写手机号码;
2、继续教育(复检)规定为三年一次,请核对培训时间和上次复检时间后再到网站报名;
3、将复检表等相关资料准备好,等待协会短信通知确认开班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