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会员单位申请为理事单位,部分理事单位 申请为常务理事单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4-11-19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1439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理事会自2013年11月换届后,有部分会员单位申请为理事单位,部分理事单位申请为常务理事单位。经协会会长办公会议研究,拟同意重庆新龙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信和(福州)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成为理事单位;厦门新景风华物业有限公司、厦门火炬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禹洲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为常务理事单位。
依据《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章程》的规定,就上述单位的协会职务调整进行公示。请各会员单位对2名拟调整为协会理事进行审议,请各理事单位对3名拟调整拟为协会常务理事进行审议。如有异议,请在12月10日前向协会办公室(电话:2235709)进行反馈。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