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服务企业保安员培训及持证上岗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2-02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1761
各物业服务企业:
按照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物业保安员必须持证上岗,鉴于目前物业服务企业保安员队伍的实际情况及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的需求,协会与市公安部门协调沟通,公安部门综合考虑物业服务企业的现实困难和保安员岗位的基本要求,决定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保安员的培训考核取证工作采取如下办法:
1、物业保安员可以到厦门市保安员培训中心报名参加保安员培训并考试取证,时间2天,其中一天理论学习,半天实操,半天考试。费用260元/人。
2、报名参加保安员培训的,应按要求到辖区公安派出所录入指纹信息,并提交相关资料。(详见附件)
3、各企业对保安员培训及管理工作中的疑问或需要咨询的,可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的邹警官(联系电话:0592-2262508)或思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的林队长(联系电话:13859919686)联系。保安员培训中心的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2015-02-02
保安员培训须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