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厦门市物业管理行业人才孵化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02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1567
厦物协[2015]015号
各会员企业:
为加强我市物业管理行业人才的培育,协会经研究决定,建立厦门物业人才孵化基地,整合全行业培训、师资等各方面资源,为被孵化人才提供与行业企业经营管理实战相似的学习环境和实践项目,以期促进行业企业的品质提升,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现将报名参加物业管理行业人才培育计划,加入厦门市物业管理行业人才孵化器的人员条件公布如下:
一、申报者必要条件:
1、35周岁以下(确实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
2、大专以上学历;
3、2年以上物业服务行业从业经验;
4、熟练运用电脑办公软件;
5、擅长或乐于学习行业经验总结及行业调研写作。
二、申报者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注册国家物业管理师;
2、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机电工程方向的申报人员应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有国家级、省级或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经验,且必须是项目创建时的项目负责人;
4、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企业现职品质管理部门或工程机电部门的负责人。
有多项条件符合者优先。
三、申报者如获准加入人才孵化计划,应确保参加协会组织安排的学习和实践的相关课程和活动。三次以上(含三次)收到协会学习或实践通知而不参加者,视为退出孵化计划。
第一批孵化人才申报时间为:2015年11月2日-2015年11月18日。请推荐企业在截止日期前将《厦门市物业管理行业人才推荐申报表》(见附件)及相关材料送交协会办公室,协会将从中遴选符合条件者进入行业人才孵育计划。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2015-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