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物业管理企业防台防涝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07-08-08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3293
各物业管理企业、各物业管理处:
厦门是台风多发地区,防台风和防涝工作是物业管理行业的一项工作重点。针对物业管理区域内防台防涝工作,特别是地下室的防涝工作,特做如下温馨提示:
一、针对设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地下室的物业管理处应制定地下室的防涝预案,确定强降雨或台风时期的预案责任人及各水、电分项责任人,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宣传栏或公示栏上公布各预案责任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二、物业管理公司对所管辖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空调外机、雨棚、广告牌、屋面天线、太阳能吸热管及阳台放置的物品等台风来临可能造成险情的设施设备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明确责任,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强降雨来临时的安全。
三、认真检查地下室的排水管道是否通畅,以及与市政管道连接部分的截面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设置了止回阀,止回阀是否启闭正常。
四、认真检查地下室的潜水泵、备用发电机的工作状态、排水软管以及发电机所需的汽油、柴油的储备是否充足,若发现潜水泵的电源线有破损裸露现象的应及时更换,以防潜水泵工作期间发生漏电事故。
五、检查地下室车行道入口标高与周围市政排水及市政污水口标高的关系,若车行道入口标高低于市政排水口标高的,应备足沙袋等挡水设施设备,堆砌在车行道入口及设备房门口,确保市政雨水或污水在强降雨期间不会通过车行道反灌入地下室,危及地下车库车辆的安全及设备房内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若物业管理区域周围市政道路的排水管处于堵塞状态,可能影响强降雨期间地下室的排水时,应及时向市政管理部门反映(市政主干道由市政维护处负责,次干道由各区市政部门负责)或直接拨打12319城管服务专线反映;若污水管堵塞应及时拨打96303水务热线报修。
七、若地下室的排水不畅问题是因设计或施工问题造成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及时向开发建设单位反映,开发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尽快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在下次强降雨或台风来临前完成整改工作。
八、若强降雨或台风来临时,因物业管理企业的自身能力无法将地下室的积水及时排除时,应立即通知供电部门切断电源,并通知业主及时将车辆从地下车库转移至路面等安全地带,同时报告市交警支队,申请在小区周围临时停放。
九、有条件的物业管理项目,可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财产和车辆停放管理等事项办理保险,防止因台风、强降雨对业主财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对临近山体挡墙的住宅及其他建筑应注意观察山体的稳定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并做好记录,协助处理防范工作。
十一、各小区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应支持并监督各物业管理企业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并及时审查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的防灾方案及防灾预算,认真配合物业管理企业防灾工作。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