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27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1578

各物业管理企业:

  为立法需要,解决低保户、廉租户、困难户不交或少交物业管理费的问题。请各单位务于6月5日之前填报你单位管理项目中这部分人员的户数、面积,每年的欠缴情况,并请另附说明困难户、类型及数量。类型分别是:残疾人、低保户、廉租户、低收入家庭。填报的类型不包括保障性住房。


  特此通知!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低保户、廉租户、困难户情况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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