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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一小区两“婆婆” 业主代表状告业委会胜诉

发布时间:2009-02-11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1304

  一个小区出现两个物业公司,原物业公司没有撤离,新的物业公司已开始代管。“都是业主委员会决定和公示的,很多业主并不知情,两个物业公司管理一个小区,显然是十分混乱的。”小区居民周女士说。不满业委会做法的两名业主代表一纸诉状将业主委员会告上法庭,终审判决业主胜诉。

  两家物业共管陷入混乱

  开发区金源南里小区居民周女士是2001年7月搬入该小区的,平时遇到什么问题,也是找其物业公司金源物业解决。“但是2007年9月18日,小区业委会突然发出公告,称根据业主代表大会表决,不再续聘原物业公司,而改为自治管理。”周女士说,“随后在2008年就出现了一个华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管我们小区,而原物业公司也没有撤离,这就变成了两个物业公司管理一个小区。这样持续了差不多一年,小区陷入了混乱的状态。关键是这些决定并非是我们业主的意思,我们是被动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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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物业费收多少到底谁说了算?

  昨日,记者来到该小区,很多业主对业主委员会的做法不满意,认为业委会没有代表业主的利益。记者了解到,该小区的构成比较复杂,其中有商品房,有房改房,有动迁房,所以有的交物业费,而有的则不交。由此,经过业主之间的商谈,去年底,两名业主代表一纸诉状将业主委员会告上法庭。

  要求撤销不合理决定

  昨日,记者看到了开发区人民法院有关此事的《民事判决书》。从判决书上可以看到,业主认为选聘、解聘物业公司或者由业主自行管理,这些都应该由业主共同决定,而不是单纯由业主代表大会决定。该小区有3000名业主,但只有10名业主代表,所以很多业主认为,这是业委会无视业主权利,擅自做出的决定。因此,业主提出的请求是“撤销金源南里业主委员会2007年9月18日做出的不再续聘金源物业,实行三位一体自治管理的决定。”“直到小区出现两个物业公司,我们才知道小区还有个业主委员会。”居民吴先生说。

  而业委会认为,做出这个决定的是业主代表大会,而业委会只是会议记录人,并且征求过全体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另外,业委会认为把几千名业主全召集起来是不可能的,所以以业主代表大会形式召开。同时业委会提出,和原物业之间的服务合同在2007年10月15日到期,合同到期后移交物业并没有什么不妥。

  居民盼小区恢复宁静

  经审理,开发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在金源南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合同到期后,是续聘原物业公司还是另行招聘新物业公司,或实行三位一体的自治管理,应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无权作出此项决定,原告要求撤销‘不再续聘,实行三位一体自治管理的决定’的诉讼请求合理合法,应予支持。”

  昨日,记者找到业主方的代理律师,辽宁生辉律师事务所的温江律师。据温律师所说,业主将业委会告上法庭的案子在开发区还是第一例,在全国也是少见。“我一直在做物业方面的官司,明显的感触就是《物权法》出台后,业主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不再认为小区里的这些琐事是不能上法院的,被侵权了只有认倒霉。”

  小区的业主也表示,胜诉后,希望小区可以很快恢复以往的宁静,业委会能够真正代表业主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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