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第14期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问题学员补交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0 17:20:17发布人:点击量:2406
厦物协【2017】004号
各培训学员: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由福建省建设厅将考核权限下放到厦门市建设局,市建设局根据培训机构上报合格学员名单给予盖继续教育延期合格章,现将本期学员存在继续教育问题及相关处理方式公示如下:
1、报送材料不齐全学员,需将未交的纸质1寸近期免冠彩照、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证书原件,于2017年1月13日12点前向协会办公室补交。限期内未能补交的,视为上报材料不合格,本期无法办理延期换证工作。
2、作业(心得体会)还未提交及不合格的学员,将电子档发送至协会邮箱:wwwxmwx@126.com,邮件主题请按标准格式填写【14期继续教育+预报名号+姓名+企业+课程简称+心得标题】(心得体会字数需500字以上)】,需于2017年1月13日12点前补交,限期内未能补交的,视为作业考核不合格,本期无法颁证,需参加下期再教育学习考核。
请未达到继续教育延期考核要求的学员(详见附件),及时向协会办公室补交相关材料,协会将于2017年1月16日向市建设局报送合格人员名单,因个人原因耽误本期继续教育延期考核的协会概不负责。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0一七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