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7 16:49:10发布人:点击量:1826

厦物协【2017】 36号

 

各会员单位:


为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7月6日下午,市建设局召开建设系统“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叶重耕同志,宣传部副部长陈高润同志的讲话精神,对建设系统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进行了部署。现就有关物业企业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任务: 


    1、各物业企业要运用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橱窗展板、横幅等多种形式,在物业项目的宣传栏、告示栏、电梯显示屏等醒目位置进行广泛宣传;


    2、广泛发动,把每个岗亭、窗口打造成无授牌的志愿服务驿站。


    二、内容:统一发布经审核的宣传内容(详见附件1,部分摘录)

    

    三、时间:7月底前完成


    四、要求:


    1、各企业要积极行动起来,营造文明厦门的良好氛围;


    2、主动联系街道、社区,争取领取统一制一、作的宣传材料,在项目内醒目位置张贴;


    3、有条件的企业可按宣传内容,自行制作宣传材料进行宣传;


    4、请各企业于7月31日下班前将相关数据报协会邮箱(详见附表2)。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0一七年七月七日



附件1:摘录的部分宣传口号.doc



附件2:厦门市物业服务社区文明标语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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