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思明区物业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17年第二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21 17:15:11发布人:点击量:2964
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定于近期开展2017年第二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督检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实地检查时间及项目:具体实地检查时间及项目名单见附件。
二、实地检查内容与标准:按照《思明区建设局关于印发思明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厦思建〔2017〕40号)执行。
三、有关要求
1.请中华、厦港、开元、筼筜、梧村、嘉莲、莲前、鹭江等街道及时将本通知转至被检查项目,并安排1名熟悉情况的人员参加检查工作。
2.请联发、国贸、金帝、厦禾、怡家园、住总、观音山、汇嘉、禹洲、海投、特房等专家所在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工作安排,确保被抽调专家按时全程参加检查。
3.请各物业服务企业立即对所属项目开展自查,做好内业资料准备及其他迎检工作,并通知项目负责人在场配合检查。
4.评定成绩包括实地检查成绩占比80%及综合评定成绩占比20%,综合评定成绩主要包含对检查问题的整改与反馈情况,小区日常物业管理服务总体情况,配合街道、社区及有关部门相关工作的情况,对区建设局及区物业管理工作中心日常转办信访投诉的处理与反馈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其他不良行为等方面,请所在街道对被检查项目上述情况进行评价,如有相关不良行为,于7月31日前书面报送区物业管理工作中心(联系人:小蓝,联系电话:2039581)。
附件:1.2017年第二批思明区物业服务项目实地检查安排表.xls
2.厦思建〔2017〕40号 思明区建设局关于印发思明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思明区物业管理工作中心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