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配套文件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4 15:40:48发布人:点击量:2267
厦物协【2018】061号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关于《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配套文件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接厦门市建设局通知,新修订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省条例规定,授权省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文件。现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如下配套文件广泛征求意见,该配套文件对物业管理影响很大,请各会员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分组讨论,结合物业管理实际,提出相应修改意见,并于12月25日下班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发至协会邮箱:wwwxmwx@126.com ,协会统一汇总后,提交市建设局。会员单位按照规定时间提交书面修改意见的,将按照《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会员积分管理(暂行)办法》给予加分。
特此通知。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0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厦物协【2018】061号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关于《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配套文件征求意见的通知.pdf
2、关于紧急情况下小额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