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需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14 11:08:08发布人:点击量:3235
厦物协【2019】004号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关于申报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需求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帮助会员单位解决企业员工住房困难,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经请示市建设局,并与市政府指定的市级公共租赁住房运营企业——厦门安居集团洽商,拟优先面向本协会会员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开放一批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租赁住房简介
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是指运营企业根据《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以低于市场租金标准(优惠30%),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体提供的,满足过渡性、阶段性基本住房需求的租赁住房。
二、本次申报条件
1、在厦无住房(包括一般商品房、保障性商品房、保障性租赁房);
2、申请人应当与所在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
3、本协会会员单位。
三、申报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止。
四、注意事项
1、请各会员单位按照本通知附件的相关规定要求,对本单位符合申请条件并有租赁住房意愿的职工进行摸底统计;填写申请表和汇总表后报协会复核(只要有一位以上符合申请条件并有租赁住房需求的即可填报)。
2、本次申报以会员单位为申报主体。
3、本批次可配租房源主要位于翔安区的洋唐居住区及同安区的滨海公寓,房源数量约为100套。
具体操作要求和程序详见各附件。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0一九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5: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汇总表(单位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