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物业管理重新立法
发布时间:2009-03-27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1632
建设与管理局局长阮跃国提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谁来监管是个问题,可否成立物业监理公司,受业委会委托,对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的合同进行监理。阮跃国认为,国外已经有这样的做法,可行性上没有问题。我市将对物业管理行业重新立法,这个新法规可能会催生一个新的行业:物业监理。这是市建设与管理局局长阮跃国昨日接听市长专线电话时透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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