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厦门飞远消防举办消防设施操作员(4级)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2 09:39:08发布人:点击量:996


厦物协【2024】041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关于联合厦门飞远消防举办消防设施操作员

(4级)培训班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物业服务企业:

《福建省消防条例》自2023年9月1日实施。该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设有消防控制室的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执行二十四小时双人值班制度;与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的,可以实行单人值班。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我市应急部门近期对部分小区进行消防检查,发现消防控制室存在值班人员无证上岗、人证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现象较为普遍,并进行行政处罚和罚款。行政处罚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平台,管理单位负责人“评优评先”一票否决。

针对当前消防控制室执勤人员持证少的突出问题,协会与厦门飞远消防安全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举办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中级工)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费用(不含鉴定费)

培训费为每人人民币贰仟捌佰元(¥2800.00)/人。为庆祝飞远消防职业培训学校成立十周年,2025年1月31日前报名的学员培训费优惠至人民币贰仟伍佰元(¥2500.00)/人。

重要提示:厦门飞远消防不是“飞远教育”,请认准厦门飞远消防安全服务有限公司logo和地址,谨防假冒山寨培训机构!

缴费方式:

培训学校账户信息:厦门飞远消防安全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厦门政务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5929044166102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2XU7UN2T。

二、报名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厦门市湖里区港中路1722号01—1室厦门飞远消防,联系人仝老师,电话:18649674935;

2、厦门市思明区美湖路9号之一3楼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联系人李老师,电话:2235709。

四、培训方式

(一)线上培训

学校对已报名并缴费的学员开放线上学习平台(含理论题库和实操视频)。

(二)线下培训

已报名并缴费的学员根据学校通知参加实操培训及鉴定考试。

五、取证方式

参加培训后通过结业考试合格的学员,由学校统一颁发结业证书,学员国考成绩合格后国考纸质证书由鉴定站邮寄给学员。

六、联合办班期限

自2024年12月1日起到2025年11月30日止。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0二四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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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物协【2024】041号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关于联合厦门飞远消防举办消防设施操作员(4级)培训班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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