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物业服务企业保安员培训持证上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25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2357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妥善解决物业企业保安员持证上岗问题,协会与市公安部门协商后,曾于2015年2月2日发出《关于物业服务企业保安员培训及持证上岗问题的通知》。随后已有部分企业按通知要求到市保安培训中心报名参加了培训。
由于市公安部门对物业保安培训采取特殊政策,即培训和考试2天,收费260元/人,而一般保安员培训需5天以上,收费也较高。物业企业报名培训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经与市公安机关及保安培训中心协调,并根据保安员培训和任职的基本要求,通知如下:
一、 参加物业保安培训考试的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58周岁以下。
2、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没有不得担任保安员的情形。
4、要求统一着保安员服装参加培训考试。
二、请各企业将需参加保安员培训考试的人员统一填报保安员考试取证登记汇总表(见附件1),于本月底前提交协会办公室,以便与公安部门协调安排培训考试时间。
三、需提交的材料:(以下材料无需交至协会,于确认参加培训后交与保安培训机构)
1、保安员考试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3)
2、保安员资格审批表(其中县级公安机关审核意见应由属地派出所(户籍所在地或者暂住地)出具证明,签名并盖章)(详见附件2)
3、指纹采集安排在市保安培训中心或者暂住地派出所。十指指纹卡号统一采用“BA”+“身份证号”的形式编制。
4、1寸彩色免冠大头照3张,其中两张贴于1、2表格上,第3张用于保安员证制作。
5、保安员身份证复印件
6、保安员初中以上毕业证明
7、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特此通知
附件2:
保安员资格审批表.doc
附件3:
保安员考试报名登记表.doc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