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鼓浪屿老别墅已“风烛残年” 如何修缮
发布时间:2009-01-13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823
鼓浪屿有万国建筑博览馆的美称,其中,历史风貌建筑就有300多栋。然而,随着岁月的流逝,一些历史风貌建筑的外观渐渐褪色斑驳,内部结构也出现老化。因此,如何抢救、保护众多已值“风烛残年”的风貌建筑,成为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昨天,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厦门市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这份修订草案修改的重点就是要解决好这些风貌建筑的维护问题。
近日,记者跟随在鼓浪屿生活了60年的何丙仲先生再度造访鼓浪屿。
漳州路44号、48号,这两栋英式别墅是林语堂的新娘房,其夫人廖翠凤的家,是鼓浪屿最古老的别墅之一。
鼓浪屿居民 何丙仲:这个房子我在旧照片看到过 一九一几年的照片 上世纪二十年代的照片 我就看到这栋房子 那现在可能有一百多年了
看守别墅的人告诉记者,其中的一栋别墅,因为年久失修,已经倒塌了一层,整个房屋的安全状况令人担忧。
别墅看守者 汤先生:这个房子里面 本来它的结构是砖木 木结构 楼层是木头 然后铺的地板 地板上面铺的地转 现在梁已经塌掉了 已经断掉了 这个屋顶基本上是不能去人了 那个房间已经塌下来了 整个下水(通道)都没有了 就是它已经老化得很厉害了 所以再不修缮 可能用不了多长时间就垮下来了
鼓浪屿居民 何丙仲:这批房子都是用我们当地的建材 用杉木 用泥 用浆 用砖头 这种房子在鼓浪屿已经损坏了一大批了 像这样的房子 既是跟林语堂有关系 而且又是典型的风貌建筑 从旧照片和文献上看 大概也可以说是硕果仅存
鼓新路67、69号,是林祖密故居,厦门市文物保护单位。
与院里翠绿的林木不同,林祖密故居墙体外表的第一层基本脱落,红砖毕露、青苔四处,二楼楼板成了杂草生长的沃土。这里曾经是中华革命党的活动据点,林祖密被孙中山任命为闽南军司令。如今,其故居一副破败的景象。
鼓浪屿居民 何丙仲:像这个房子 大概再两场的春雨 或者一个大的暴雨 可能就会倒 这个房子如果一倒 一倒塌以后 再恢复是不可能的
鼓浪屿老别墅曾记载了逝去的繁华,时至今日,里面的人换了一茬又一茬,但大部分已经荒废了。很多人担心,这些风貌建筑会像当年的百年老屋“林尔嘉故居”一样,等不及修复就在风雨中坍塌了。那么,这些风貌建筑究竟要靠谁来维护呢?
鼓浪屿300多栋历史风貌建筑,至少都有80年以上的历史。从整体上看,这些风貌建筑的产权分为三种:一是私人产权,约占70%;二是公房,约占16%;三是单位直管房,约占14%。其中,私人产权的风貌建筑,由于历史的原因,造成其中人脉关系颇为复杂。
厦门文史专家 龚洁:到现在为止就有三种人 一种是所有人 就是房子的主人 但这个主人早不在了 150年了 100年了 都是三代人 甚至五代人都有 这是一种 第二种是管理人 是主人委托人家来管理的 这个也很多 但是管理的人不一定在鼓浪屿 可能在其他地方 或者在香港 或者在其他地方 第三种就是什么也没有的 就是重新去住的 叫使用人
到目前为止,鼓浪屿的风貌建筑得到修缮的只有100栋,大部分是公房。占较大比例的私有老别墅,维修的工作只能靠产权人自己出钱。能得到较好维修的,只是其中的极小部分。目前,风貌建筑中的危房和局部危房至少有48幢,空置的有42幢。
厦门文史专家 龚洁:问题是谁也不愿意修 使用人他说我是重新来住的 我不负责 我也不晓得 管理的人说 我的主人在哪个地方 我也不晓得 主人早就没有了
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副主任 郑惠生:这些业主到这一代继承关系比较复杂 所以业主他们和我们的配合 就比较不到位 到这一代的继承人可能比较多 而且分布比较散 所以没有一个人出来主持 修缮工作 怎么开发利用 这项工作就受到了一些制约
由于产权复杂,到底由谁来修缮且最后受益也很难分清。一些海外的业主已离开故土几十年,不一定会回来住,没有维护的打算;有些仍在老别墅里居住的人想维修,可能没钱,也可能担心万一别墅的主人突然出现,修缮的钱白花。2000年,我市出台了《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但对别墅的修缮责任,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这次修订草案,在这一方面进行了比较大的突破。
修订草案首先对建筑的所有人、使用人和管理人义务都设定了相应的法律依据,今后除了历史风貌建筑的所有人,管理人和使用人也要承担一定的维护修缮义务。
市人大城建环资委主任 边经卫:对这些修缮的责任 以前使用人和管理人是不负责任的 他经常推到所有人身上去 那这次的修法明确了使用人和管理人也有修缮和维护历史风貌建筑的责任 这个是在法规里明确他们有这种责任 他们有保护历史风貌建筑的责任 尽管他们不是所有人 但他们是使用人和管理人 那么从进一步来说 如果使用人和管理人不承担这种义务的话 那么我们这次也在法规里谈到 政府或者是鼓浪屿管委会有权利进行介入 去帮助进行维护和修缮 那么修缮完以后 以后如果继续是使用人和管理人去管理去使用的话 他们要承担一定的费用
对于有业主、管理人或使用人,但不履行修缮义务的,或者所有人不明且无管理人、无使用人的风貌建筑,草案特别规定了政府的介入。
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副主任 郑惠生:原来我们是束手无策的这种情况 那现在就考虑用一种什么样的方式来介入 也就是说原来业主他们由于种种原因 他们可能不管或者管不了 到了现在可能我们就要促使他们一定要管 不得不管
市人大城建环资委主任 边经卫:实际上我们可以把鼓浪屿的历史风貌建筑看成是厦门市整个历史文化很重要的一部分 实际上它不是个人财产 实际上是社会共同的财富 从这个角度来看的话 应该说政府介入投入 应该说是没有问题的
修订草案还规定,风貌建筑维护产生的费用,由所有人负担;所有人不明,由管理人、使用人负担。没有钱的,专门的保护经费可以先垫,然后通过市场化的运作,从取得的收益中分期偿还。
市人大城建环资委主任 边经卫:如果这个建筑我们修缮好以后 如果可以委托政府来管理 托管的话 政府可以去出租 或者作为其他的一些场所去经营 获得一些效益的话 可以作为修缮和维护的一种补充 费用的补充 这块实际上可以逐步来平衡
厦门文史专家 龚洁:这个修订条例对鼓浪屿的老别墅的保护 特别是没有人住 没有主的 随便进去住的 只有使用人的 这一类别墅的保护 我们鼓浪屿的房子目前来说是有前途了 现在一栋一栋都好弄了
鼓浪屿老别墅的价值并不在于那几块长满青苔的砖头,也不在于那些朽迹显露的柱梁,而在于它们清楚地记载着鼓浪屿的一段沧桑的历史,承载着百年来鼓浪屿上的人文底蕴。正在修订的《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使修缮有了着力点,明确了业主、管理人、使用人的责任,也明确了政府的介入方式,可以说,为鼓浪屿老别墅免去了“养老之忧”。不过,一些人士也指出,鼓浪屿老别墅要彻底得到妥善修缮,除了法规之外,还要依靠业主的责任意识和政府的统筹规划,把维修和利用结合起来,采取一些较为可行的经济激励措施,才能改变过去单一由政府投入大量资金的保护模式,长久解决维护的资金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