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2016-042 关于第14期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上课时间及考核方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6 08:42:33发布人:点击量:3580
厦物协培字【2016】042号
各培训学员:
定于12月28日(周三)举办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第14期持有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岗位证书包括企业经理证和部门经理、管理员证两种类型),现将培训上课具体时间及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培训时间、地点及考勤签到
1、培训日期:2016年12月28日(周三)
2、培训地点:厦门市文化艺术中心国际会议报告厅;(体育路95号,文化艺术中心金逸电影院旁)
3、考勤签到、授课时间:
A、第一课程 8:30-9:00考勤签到,9:00—10:15授课;
B、第二课程 10:30—11:45授课,11:45-12:00考勤签到;
C、第三课程 14:30-15:00考勤签到,15:00—16:15授课。
二、继续教育培训课程
1、【物业设备管理未来趋势分析】9:00点准时开始;
2、【物业管理“营改增”的影响及日常管理】10:30准时开始;
3、【中物协物业管理产业博览会暨第二届中国物业管理创新发展论坛的内容分享】15:00准时开始。
三、培训考核方式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由福建省建设厅将考核权限下放到厦门市建设局,市建设局根据培训机构上报合格学员名单给予盖继续教育延期合格章,现将继续教育延期考核达标要求公示如下:
1、面授考勤考核:继续教育培训上课考勤需合格,在学习期间三门面授课程都需签到,未签到、早退者视为考勤不合格;
2、自学作业考核: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学员根据面授课程及学习材料,独立完成课程作业。作业具体要求如下:
A,内容——在三个课程中选择其中一课写【学习心得】;
B,字数——心得体会字数需500字以上;
C,提交——邮件提交至协会邮箱:wwwxmwx@126.com;
D,期限——2017年1月5日17:00前;
E,规范——邮件主题请按标准格式填写:【14期继续教育+预报名号+姓名+企业+课程简称+心得标题】。如邮件主题未按规范填写,造成个人学习作业被收取和考核评价有误的,后果自负;
F,作业考核——限期内未提作业的,超限提交作业的,作业有包括心得内容抄袭、心得字数未达到要求、内容离题等情况的,视为自学作业考核不合格。
未同时达到以上1-2点要求的学员视为培训考核不合格,不给予上报及盖继续教育延期合格章,需重新参加下期再教育学习考核。
四、注意事项
1、培训学员请按签到时间到现场签到领取学习资料,并找现场工作人员或同期学员加入14期学员微信群以方便学习交流。
2、自驾车学员请就近停车场停车,并为停车预留时间,提前出发;
3、进出文化艺术中心请保持安静和秩序,不要影响中心办公;
4、进入培训会场后应关闭手机或保持静音,培训中不得在教室内接听电话,并注意维护会场卫生。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0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