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提高物业管理员履职能力培训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9 16:44:40发布人:点击量:2267

厦物协【2023】010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关于开展提高物业管理员履职能力培训的补充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物业企业:

根据一些会员单位、物业企业在组织物业管理员参加履职能力培训班报名时提到的一些问题,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一)现场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23年4月3日—4月4日(周一、周二),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到地点: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厦门市美湖路9号之一3楼)。

线上预报名继续按照厦物协[2023]009号第六条进行。

(二)培训上课时间、地点

上课时间:2023年4月10日—4月12日(周一、周二、周三),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上课地点: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中共思明区委党校。

二、培训报名须知

(一)2019年(含)之前取得市物协颁发的继续教育合格证书以及建设系统、人社系统等颁发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物业从业人员;

(二)物业从业人员未取得岗位培训证书人员。

三、培训费用及缴费方式

(一)继续教育培训费用:每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人)。

(二)缴费方式:

1、现金缴交:现场缴交现金或线上缴费,现场开具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普通增值税电子票;

2、转账:企业凭进账单凭证,到现场开具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普通增值税电子票(请附上纳税识别号)。

名称: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纳税识别号:513502005136584227;账号:40386001040033237,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莲前支行。

四、现场报到须知

(一)以单位名义报名的可委托1人到现场报名。携带报名表(详见报名表)、参加培训人员近期照片2张(一张用于张贴证书,一张用于个人档案),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最高学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以个人名义报名的请根据预报名名单前来现场报到,报到时请携带参训人员近期照片2张(一张用于张贴证书,一张用于个人档案),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最高学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五、培训及考核方式

(一)培训方式

1、面授:协会组织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学员脱产集中3天学习,协会组织专家授课。

2、自学: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学员根据学习材料自学,独立完成课程习题或心得体会。

(二)考核方式

1、面授考勤考核:继续教育培训上课考勤需合格,在学习期间四门面授课程都需签到,未签到、早退者视为考勤不合格;

2、考试: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颁发证书。

、注意事项

(一)本次培训采用微信现场签到(通过报名手机号进行签到操作);

(二)培训学员请按课程表规定时间,带好学习用具,准时上课;

(三)培训地点为公共场所,停车不便,请遵守公共秩序并尽可能乘坐公共交通到场学习;

(四)进入培训会场后应关闭手机或保持静音,培训中不得在教室内接听电话,并注意维护会场卫生;

(五)请自行携带水具,培训会场不提供矿泉水,可提供加水服务。


      附件:厦门市物业行业继续教育信息登记表.doc(用于建立个人档案)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0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红头文件下载:


厦物协【2023】010号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关于开展提高物业管理员履职能力培训的补充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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