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公共收益规范管理的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4-05-22 15:50:41发布人:点击量:1472

厦物协【2024】013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公共收益规范管理的倡议书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利益”工作方案》的通知(厦住建物【2024】4号),维护好住宅小区业主合法权益,着力再深化、再推进、再提升,实现住宅物业小区公共收益季度公示率100%,住宅物业小区设立公共收益银行账户率100%,对排查发现的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占用小区公共空间、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的整治率100%,持续完善、健全相关管理机制。以党建大引领、服务大提升为牵引,促进我市物业服务提质增效,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向广大物业服务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一、主动做好自查整改工作

广大物业服务企业应认真学习落实专项整治行动的精神,重视专项整治的严肃性,积极主动,自查自纠(自查自纠情况需填报至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的“厦门市物业管理综合平台”网址:http://120.41.36.48:8082/xmwyzhglqy/szjs_xmwyzhgl_qy/homepage/pages/default/index.html;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监管系统”网址:https://220.160.52.164:9067/#/login_jgnw),完善和规范涉及公共收益的公开、分配、入账等流程,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重点排查物业小区内架空层、避难层等公共空间的占用、未经业主依法表决同意,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的用途,违法违规出租经营等问题,严格依照规范要求完成自我监督常态化工作。

二、坚持做到信息公开透明

广大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诚信、规范原则,持续做好规范经营,按时通过省市物业管理综合平台公示上季度公共收益收支情况,按规定将小区的公共收益收支情况、日常专项维修资金收支情况、公共水电费分摊情况等信息,在物业小区公告栏、楼道、电梯等醒目位置公示,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电子信息方式告知全体业主,提升业主与企业互信,保障业主知情权。

三、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广大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规定配合公共收益审计,做到账目明晰、齐全。依法依规使用日常专项维修资金;依法依规分摊公共水电费。按规定及时转存公共收益、日常维修资金至专有账户,保障专项资金的安全。

四、依法接受监管和监督

广大物业服务企业应自觉接受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听取业主、业主组织和社会各界的建议意见和批评,加强行业自律工作。积极争创“公共收益管理示范小区”,总结分享各自在公共收益管理和经营过程中的好做法,凝聚行业合规共识,以优质的管理和服务赢得业主和社会的信任,助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请各物业服务企业将“承诺书”(详见附件)盖上企业公章转换成PDF格式的电子档,并发至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邮箱:wwwxmwx@126.com,以便协会存档。

 

附件:

附件1: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等5部门印发关于深化推进“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利益”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2:承诺书.doc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0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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