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厦门市住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23家物业服务企业通过省厅资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14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2715
闽建审批[2009]380号
福州、泉州、漳州房管局,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市建设局:
按照《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9年全省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检查工作的通知》(闽建房[2009]13号)的要求,依据《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经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初审和省厅审查,厦门市住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符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条件,准予通过2009年资质检查。现予公布。
附件:
厦门市住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23家通过资质检查的企业名单.doc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九年十二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