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培2016-023 关于《福建省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继续教育领证的通知(第12期暨2016年第一期继续教育合格人员)

发布时间:2016-07-06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2403

厦物协培字【2016023

各培训学员:

 

厦门市第12期暨2016年第一期继续教育换证合格人员的《福建省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已领回协会,合格人员可前来协会办公室领取新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旧证书已作废)。企业领取可派人凭单位介绍信领取,个人领取可凭个人身份证领取、个人委托他人领取请凭个人委托函领取。领取证书时请提前查询好各自的序号(需领回作废旧证人员请告知原先报名预报号码),领取时告知协会工作人员,方便查找。(详见附件)。

 

领取时间:2016762016715(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领取地址:厦门市美湖路9号之一3

 

咨询电话:22357092219680

 

附件:厦门市第12期暨2016年第一期继续教育合格人员名单.xls

 

备注:《福建省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新证有效期为五年,请各学员注意查看证书签注页内的有效期限,合理安排好下次继续教育学习时间,证书超过有效期一律不再受理证书延期盖章。证书信息可在福建省建设人才与科技发展中心网站(http://pxzx.fjjs.gov.cn/)进行查询验证。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0一六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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