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09年全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验评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09-11-24 00:00:00发布人:点击量:1516
为促进我省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品质,遵照企业自愿申报、物业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专家验评、社会监督的原则,我厅对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宁德市推荐的31个省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进行考评验收,其中福州市的调度通讯中心大楼等25个物业管理项目达到全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标准,现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本次验评结果有不同意见,请于2009年11月29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寄(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管处。单位反映情况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
反映情况材料请寄(送)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管处,邮编:350001。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